新华网北京12月29日电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经政府有关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普通高校达320余所,其中本科院校45所;实施本科教育的独立学院有322所;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有900所。三类院校共计1500余所,在校生已达700余万人。
这是记者从29日在京召开的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上获悉的。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陶西平在大会上说,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全国共有私立高等学校69所。1950年以后,公立教育成为唯一主体。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强劲动力,30年来,我国民办教育迅速崛起。以1997年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为标志,打破了高等学历教育的壁垒,使民间力量在高等教育这一领域有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2003年以来,以《民办教育促进法》颁行为起点,民办教育进入法制化阶段后的转型发展期。截至2008年底,我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0万所,民办教育事业取得了重要成就,已成为国家教育体系中不可分割的部分。
陶西平认为,我国民办教育目前遇到的诸多问题尚无明确的解决方案,包括:法人地位、产权明晰、教师地位、融资渠道、风险规避、 退出机制等问题;一些地区政府对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共同构成我国教育发展格局问题仍存在认识上的片面性和实践上的滞后性;一些民办学校尚未树立应有的社会责任感,影响行业声誉。
他指出,当前民办教育出现的新情况有:有关部门对民办教育的理论认识高度和民办教育界实际感受程度反差加大;民办教育总体规模扩大与局部整合加快;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政策的差异性与管理的随意性加大;境内外资金多种渠道注入民办教育,促使并购加速,举办权加快转移,潜在矛盾突出;公办教育绩效工资的实施以及相关对民办学校的限制对民办学校产生巨大生存压力等。